我國造紙廢水產生量大,占工業廢水總量有較大的比例,且其含有較多的污染物物質,及較高的污染物濃度,直接排放或處理達標將對環境產生較大污染。
廢水水質與排水量和產污量相關,而產污量受原料、制漿得率的影響,同時,產污量與生產過程中添加的助劑相關,如造紙過程中,有機化學品用作添加劑或助劑,并不全保留在紙幅中,流失到廢水中的部分對排水水質有一定的影響,導致COD等指標升高;可吸附有機鹵化物的來源主要是含氯漂白劑、消毒劑和部分添加劑。因此,本標準規定制漿造紙廢水污染物產生情況應根據原料種類、化學品投加量、生產工藝、產品類別、回用廢水治理的程度和回用量,經物料衡算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