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農村污水處理排放沒有統一的標準,容易造成工藝和建設標準困難等問題。對工程的設計、施工、驗收、運營以及評價也缺乏統一的技術標準規范,有的地方直接照搬城市標準,會導致污水處理成本高,甚至無法正常運行等問題。
標準和規范的制定首先需要統籌考慮村鎮的地域性差異,針對不同地區、不同地理氣候條件、不同地形地勢以及經濟發展水平,污水處理設計要進行相應調整。其次,設計時應優先考慮資源化利用。我國水資源匱乏,村鎮污水的處理及就地資源化利用是非常重要的,尤其是我國北方和東部的缺水干旱地區。其次,設計時應做到經濟高效,村鎮污水處理系統要投資省、運行能耗低,與村鎮的經濟發展水平,村民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。最重要的是工藝設計要穩定可靠,出水滿足排放標準要求。
考慮到農村的經濟能力和運維情況,排放標準不可過于嚴苛。農村污水標準的制定首先要考慮的是有機物和SS,有效治理水體黑臭,不應過分的要求TN和TP的排放標準,實際上很多西方發達國家的農村污水處理并沒有氮磷的要求,排放標準制定應因地制宜,要兼顧環境容量,即受納水體自凈能力和排放去路,以及當地社會經濟等綜合情況考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