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排入城鎮下水道污水的水質要求、取樣與監測。
本標準適用于向城鎮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戶的排水水質。
2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,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規范性引用文件如下:
GB/T6920水質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
GB/T7466水質總鉻的測定
GB/T7467水質六價鉻的測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
GB/T7468水質總汞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光度法
GB/T7469水質總汞的測定高錳酸鉀-過硫酸鉀消解法雙硫腙分光光度法
GB/T7470水質鉛的測定雙硫腙分光光度法
GB/T7471水質鎘的測定雙硫腙分光光度法
GB/T7472水質鋅的測定雙硫腙分光光度法
GB/T7475水質銅、鋅、鉛、鎘的測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GB/T7484水質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
GB/T7485水質總砷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
GB/T7494水質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的測定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
GB/T8972水質五氯酚的測定氣相色譜法
GB/T9803水質五氯酚的測定藏紅T分光光度法
GB/T11889水質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N-(1-萘基)乙二胺偶氧分光光度法
GB/T11890水質苯系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
GB/T11893水質總磷的測定鉬酸銨分光光度法
GB/T11894水質總氮的測定堿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
GB/T11896水質氯化物的測定硝酸銀滴定法
GB/T11897水質游離氯和總氯的測定N,N-二乙基-1,4苯二胺滴定法
GB/T11898水質游離氯和總氯的測定N,N-二乙基-1,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
GB/T11899水質硫酸鹽的測定重量法
GB/T11901水質懸浮物的測定重量法
GB/T11902水質硒的測定2,3-二氨基萘熒光法
GB/T11903水質色度的測定
GB/T11906水質錳的測定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
GB/T11907水質銀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GB/T11910水質鎳的測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
GB/T11911水質鐵、錳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GB/T11912水質鎳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GB/T11914水質化學需氧量的測定重鉻酸鉀法
GB/T13192水質有機磷農藥的測定氣相色譜法
GB/T13194水質硝基苯、硝基甲苯、硝基氯苯、二硝基甲苯的測定氣相色譜法
GB/T13195水質水溫的測定溫度計或顛倒溫度計測定法
GB/T13197水質甲醛的測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
GB/T13199水質陰離子洗滌劑的測定電位滴定法
GB/T15505水質硒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GB/T15959水質可吸附有機鹵素(AOX)的測定微庫侖法
GB/T16488水質石油類和動植物油的測定紅外光度法
GB/T16489水質硫化物的測定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
GB/T17130水質揮發性鹵代烴的測定頂空氣相色譜法
CJ/T51城市污水水質檢驗方法標準
HJ/T59水質鈹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HJ/T60水質硫化物的測定碘量法
HJ/T83水質可吸附有機鹵素(AOX)的測定離子色譜法
HJ484水質氧化物的測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
HJ488水質氟化物的測定氟試劑分光光度法
HJ489水質銀的測定3,5-Br2-PADAP分光光度法
HJ493水質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
HJ502水質揮發酚的測定溴化容量法
HJ503水質揮發酚的測定4-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
HJ505水質五日生化需氧量(BOD5)的測定稀釋與接種法
HJ535水質氨氮的測定納氏試劑比色法
HJ537水質氨氮的測定蒸餾-中和滴定法
3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3.1污水wastewater
受一定污染的生活和生產過程的排出水。
3.2城鎮下水道municipalsewers
城鎮輸送污水的管道和溝道,包括排污渠道、溝渠等。
3.3排水戶wastewaterdischarger
向城鎮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單位或個人。
3.4一級處理primarytreatment
去除污水中漂浮物和懸浮物的過程,主要為格柵截留和重力沉降;包括在此基礎上增加化學混凝或不完全生物處理等單元,以提高處理效果的一級強化處理。
3.5二級處理secondarytreatment,biologicaltreatment
在一級處理基礎上,用生物處理方法進一步去除污水中膠體和溶解性有機物的過程,主要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;包括具有除磷脫氮功能的二級強化處理。
3.6再生處理reclamationtreatment,renovationtreatment
使污水達到一定的回用水質標準、滿足某種使用功能要求的凈化過程。
4要求
4.1一般規定
4.1.1嚴禁向城鎮下水道排入具有腐蝕性的污水或物質。
4.1.2嚴禁向城鎮下水道排入劇毒、易燃、易爆、惡臭物質和有害氣體、蒸汽或煙霧。
4.1.3嚴禁向城鎮下水道傾倒垃圾、糞便、積雪、工業廢渣等物質和排入易凝聚、沉積、造成下水道堵塞的污水。
4.1.4本標準未列入的控制項目,包括病原體、放射性污染物等,根據污染物的行業來源,其限值按相關行業標準執行。
4.1.5水質超過本標準的污水,應進行預處理,不得用稀釋法降低其濃度后排入城鎮下水道。
4.2水質標準
4.2.1根據城鎮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的處理程度,將控制項目限值分為A、B、C三個等級,見表1。
a)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采用再生處理時,排入城鎮下水道的污水水質應符合A等級的規定。
b)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采用二級處理時,排入城鎮下水道的污水水質應符合B等級的規定。
c)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采用一級處理時,排入城鎮下水道的污水水質應符合C等級的規定。
4.2.2下水道末端無污水處理設施時,排入城鎮下水道的污水水質不得低于C等級的要求,應根據污水的最終去向,執行國家現行污水排放標準。